67小说网 > 女生小说 > 桃李灿春风 > 第二百零二章 燕曦与李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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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云记忆里从没有见过她比自己迟起,每当他醒来时徐玉都已经穿戴完毕、梳妆整齐在吩咐早餐了。他见的永远是一个涂着脂粉、精心画着眉的精致得体的女子,他们行房也都是似乎按照一定模式,她必定头发不会乱,不会发出有失身份的声响,身上也必定穿着整齐的亵衣。他也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跟自己妻子敦伦,一切都符合礼数和他们所处的阶层的教养。

    她能让老太太欢笑出声,让老侯爷捻须点头,她还马上就给自己怀了孩子,这样的妻子他没有任何不满。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对妻子一切相关都记忆不深刻了。

    京城里大部分勋贵之家的主母都是这样的,徐玉,张玉,李玉,王玉,一样的妆容,一样的华服,行坐有序,轻声慢语。一样处变不惊的微笑,一样的周旋于公婆妯娌侍妾之间游刃有余。

    燕云不讨厌徐玉、也为她的遇害难过过,就是静宁公后来隔三岔五找他的麻烦他也只是讨厌老静宁公而对徐玉没什么看法,每年逢年过节也记得给她上香,该做的道场法事也不曾遗漏。他只是不太记得徐玉这个人本身,她是长是短,是圆是扁都模糊在精致的脂粉妆容和一袭红衣之下。

    至于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燕曦,族谱里是叫这个名字。说来一点惭愧稍微涌起,他从没见过这个儿子。

    广平侯爵位传到燕云已经是第五代,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如果没有突出的表现自己将是最后一位广平侯世子和侯爷,因而新婚半年他就回了东南道。徐玉有孕、生产他都不在身边,只通过家信知道自己得了个儿子。

    很好,非常好,十九岁的他意气风发,觉得充满了干劲,他得为这个儿子把爵位延续下去。

    “阿虎生在九月,当天闷热如炉,小儿哭声极响亮,爹爹说他就是一只秋老虎。阿虎大名自然是请公公取,公公恐阿虎幼小不担、待满周岁再为他取名。但是爹爹对阿虎极是疼爱,一片拳拳之心,妾就用了这个乳名。”

    “小儿极是健壮,需得两个乳母。气性极大,因乳母稍慢竟然嚎哭不休,宁愿挨饿也不愿再用此人哺乳,只得换人了事。夫君乃有雅量之人,妾也非睚眦,真不知道阿虎这暴烈性子从何而来。”

    徐玉的信件里这几段话反倒是燕云记忆里最清晰的,到今日他都能倒背如流。这几段话比任何时候的她都更鲜明生动,生了嫡长子的那种春风得意溢于言表,对儿子的表现惊奇又自豪,还有不由自主流露出对她自己父亲的孺慕之情,要知道徐玉当时也不过十八岁,也算个半大孩子呢。

    阿虎周岁了,有了名字叫燕曦,族谱上正式添上广平侯下一代继承人。不管自己还会有多少个孩子嫡长子的意义是不同的。

    燕云在东南道前途正好,短期内不会回京城。作为一个主母徐玉考虑是派个侍妾来、还是一家来东南团聚,让侯府下一个孩子依然出自自己的肚子。

    老侯爷做出一个自己后悔终身的决定:你们娘俩都去吧。别把孩子拘在京城这口井里,我们家是军功起家,男孩子都是从小摔摔打打、开了眼界的,不能养成个娘们样子。

    ······

    夜深了,蜡烛燃尽,燕云未叫人也未动,只依然静静坐在书房里,第一次很努力的去回忆结发妻子的容颜。他一点一滴回想徐玉当初信件里的描述,凭借着片言只语去想象那个孩子,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

    刘婆子从没像现在这样恨胡细毛,当初胡细毛卷了她的细软跑了都没有这样恨过,毕竟胡细毛吃喝嫖赌挥霍完了后又跑回到她身边痛哭流涕请求原谅了么,可这个砍脑壳的遭瘟死祖宗十八代的贼汉子竟然害得她到老了还蹲大牢、这可就真不能忍。

    刘婆子把一辈子骂人的绝活都拿了出来,差衙都听得不忍心、暗地里为这个胡细毛撒一把同情之泪。

    白琳品尝了当地有名的清蒸鲥鱼,睡过一个充裕的午觉,再喝了一壶今年的新茶,养足精神才从外面溜达着回来,他问衙役:“她歇气了么?”

    差衙不知道这个蓝眼睛的美青年的真实身份,只笼统的称呼为大人:“大人,三刻以前这婆子才不做声了,大约是口渴了,小人特意不给她水。”

    白琳拍拍他的肩,示意他做得很好。刘婆子被提出来,往地上一坐,拍着大腿用破锣嗓子哭喊着:“这还有没有天理啊。我清清白白一个人凭什么说抓就抓,那娃儿不关我的事啊,都是胡细毛做的孽、卖娃娃的钱我也没拿都是胡细毛那该杀的拿去了啊。”

    “没说有你的事,不过是要你把那胡细毛的事交待清楚。至于胡细毛,如果真是他犯了事该刨坟的会刨坟,该挫骨扬灰的会挫骨扬灰,死了也逃不过。”漂亮的青年笑眯眯的说着这样损阴德的话,刘婆子也不敢再嚎,一五一十交待起来。真是恶人还需恶人磨。

    岳南县里抓捕到的那一干人等经过审讯都不是经手李春的人,倒是有个牙婆供出一个有用的线索:小岳村的刘阿桂嫁到岳屏县里安了家,这刘阿桂稍有姿色整日里勾三搭四的,后来中年守寡做起了马泊六,也兼做稳婆的。

    不过这刘阿桂名声不怎么好,正经人家不会叫他接生,她专门给人接生私孩子,大姑娘小媳妇的内院肮脏事儿经历得不少,不少私孩子经她手买卖过。后来老了洗手不干,也积累了点身家带着个养女招了个上门女婿安稳过日子。

    承平八年的冬天她卖出过一个满了周岁的男孩,这男孩被抱到她这里时穿着富贵,用刘阿桂的话来说就是“一身金灿灿的”。白琳把那三件东西拿给她看,尤其是那双虎头鞋保存得好,她马上就认出来了正是男孩身上的,他衣物的材质和绣活都是刘阿桂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过的贵重和精致,所以想忘都忘不了。

    这孩子是她当时的相好胡细毛交给她卖的。这个胡细毛是个偷鸡摸狗的混混,白琳查找之中渐渐发现他还不是一个简单的二流子。

    “他也混过一段好日子咧,吃得满嘴是油身上穿着绸缎,做水贼去了。我们这河道多,跑水路的多,就有歪心思的人瞅准了这碗饭。二十多年前不是官老爷端了一批水贼么,那胡细毛就是一伙的,只不过他命大,没抓起。”

    “混江龙,当初我们这这混江龙可有名了,打劫了不少人,这胡细毛混混江龙去了,有阵子可威风了,回老家都是耀武扬威的。后来混江龙犯了事、几个老大被千刀万剐,他就屁也不敢放一个了。啧啧,那是我们这里最大的一件事情了,二十多年来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时我才十四岁,足足做了半年的噩梦呢。”

    混江龙,徐夫人遇害的案卷里的江南水寇就是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