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小说网 > 女生小说 > 这个女侠不认字 > 第一卷 吃着烧鸡就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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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望无垠的雪原上,狂风呼呼地呜咽着,裹挟着雪粒无所顾忌地横冲直撞。所有的生灵此刻都不知所踪,唯恐惹怒了这不讲理的家伙,将它们生生冻成冰茬。

    一个小黑点从地平线上艰难地挪过来,走近一看,是个约摸十一二岁的少年。

    短短的头发黄得像枯草一样,顶着一个已经小了的破毡帽,身上的棉袄,与其说是棉袄,还不如说是破棉絮,因为外面的布已经破得兜不住里面的棉絮了,还穿了一条明显就很大的裤子,用了一截麻绳束住了腰,裤子单薄而破旧,拖到地上的裤脚已经弄湿了结成冰,脚上的破棉靴也不合脚,用了一根绳子扎紧了脚踝。

    少年的身上还背了一把漆黑的开山刀,身后跟了两条威风凛凛的猎狗。

    少年熟练的刨开厚厚的积雪,一只灰色的野兔箭一样窜了出去,少年用手指吹响一记长哨,两只猎狗飞一样追那野兔去了,没过一会儿,两只猎狗前后夹击,那只野兔就被其中一只猎狗叼了回来,“呜呜”地坐在主人面前邀功。

    少年也只是摸了摸猎狗的头,取下野兔拿绳子系在腰间。然后又到处找猎物,搜寻一圈没什么发现,雪却越下越大,少年有些沮丧,去看了平时做下的陷阱,也只有几只小麻雀。

    少年垂头丧气地回去了,住的地方也很简陋,几根歪七扭八的木头圈在一起,屋顶和周围都用茅草塞着,就算是间隔出来三个屋子了。

    少年睡一间,老头睡一间,中间是厨房。老头姓名不详,整天一袭灰色旧道袍,须发皆白,一缕长须,如果不开口,颇有些绝世高人的意味。

    老头隔三差五便扔下少年下山去了,手里摇摇晃晃地拿着“神机妙算,妙手回春”的破幡,旧褡裢里放着不知年份的几丸药。短则四五天,长也几个月,回来时总会带着烧鸡和酒。别的生活必需品一概忘到脑后,要不是几里外的红姑总去赶集捎带回来一些粮和盐,这孩子准能饿死。

    说是厨房,其实两位也并不怎么煮饭吃,打来的野味都是烤来吃了。

    少年生了火,把自己的脚从湿透了的靴子里拔出来,凑近火堆旁边烤。烤了一会儿,脚开始冒起白烟,自己脚和鞋散发出来的味道让少年干哕不已,便匆忙把鞋丢开,用地上的泥土搓了搓脚,然后打着赤脚开始对野兔和麻雀进行开膛破肚了。

    少年把内脏全扔了,然后对着火把兔子身上的毛都燎掉了,这才想起家里已经没盐了,老头前天下山是说会带盐回来,这都快三天了老头还没有回来。别的调料没有还可以将就,唯独没有盐就没有滋味。

    少年丢开野兔肉,在火堆旁边的长木凳上躺下了,双手枕在脑后昏昏沉沉睡着了。

    睡梦中少年被谁一脚踢下了长凳,连忙跳起来一看,原来是老头回来了。

    少年反手就抽出开山刀,朝着老头的头一刀劈了过去,老头用脚挑起木凳挡了回去。少年眼看一刀被化解又劈出一刀直取老头颈项,老头侧身躲过,右脚一点,竟凌空向后掠出了几丈,手里的烧鸡和酒还稳稳提在手里,在院子里落定才叉腰破口大骂“你这臭丫头,又扯哪门子疯?至于如此凶恶,刀刀取人要害!”

    少年,哦不,虽然难以辨认,但她的的确确是个丫头。老头叫她雪柒,只因她是于雪地中被老头抱养的,那日正好是腊月初七。老头在雪柒和腊柒中间权衡了半晌,思及是个女孩要点颜面,还是选了雪柒这个名。

    捡到雪柒那日,老头刚好下山打酒去,未曾下雪,倒是厚厚的积雪在日光的直射下令他睁不开眼。他走着走着,好像踢到什么活物,微弱地哼了一声。低头一看,是一个用红色襁褓包裹着的婴儿,积雪已经差点把她全覆盖住了,一张小脸已是青紫,呼吸也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老头摇摇头,自言自语道“无上太乙救苦天尊!救不活喽,早点往生吧!”然后抬腿就从上面迈了过去。

    方走几步,婴孩似是被浓痰卡住,微弱地咳了一声。

    老头顿住脚步,一拍脑门一跺脚,长声道“作孽呀!”

    又折返欲抱起婴孩,却被什么拉扯住了。他定睛一看,是一只枯爪似的手正抓着婴孩襁褓的绳索上。他刨开积雪,那手的主人是个妇人,已经死去多时,身形已经僵硬,想来生前拼死托着婴孩不被大雪掩埋。妇人腹部的刀伤已不再渗血,已经灰白外翻。

    老头这才发现,婴孩身上的襁褓根本不是红色的,而是一块月白缎面所缝制,上面隐隐还能看见云状暗纹,用得起这样面料做襁褓的,非富即贵。

    想是妇人一直抱着婴孩,腹部的血才将这月白缎面染成暗红。

    老头正欲将婴孩抱走,又委身将妇人身上的金钗、步摇和缠花金手镯取下来放进他的破褡裢里。嘴里还念念有词“我救你孩儿,你予我钱财也是理所应当!”

    老头就把雪柒身上的浸湿的襁褓除去,脱下他的破道袍将雪柒裹得严严实实。这才抱着雪柒回了他破旧的茅草屋中,翻出一个破瓦罐,烧了一罐水,给雪柒喂了一点点热水,又用破布给她擦洗了身子,雪柒才算是缓过来一些,开始嗷嗷哭。老头打量了一下雪柒,这丫头还没有牙齿,难不成还在吃奶?

    老头捶胸顿足,就不该管这闲事!给自己弄了这么个麻烦回来!

    骂骂咧咧地又拎着哭闹不止的雪柒出门了,一路寻摸着有没有人家,好给这麻烦精讨点奶喝。

    走了几里路,看见一户人家虚掩着柴门,老头扬声问道“老乡!家里可有人在?”连问几遍也未有应答,老头便推门进去,屋里没人。老头到处看看有什么可果腹的东西塞住这张“哇哇”叫唤的小嘴。转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听见一声羊咩,便出来查看,当即嘿嘿一笑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只羊刚刚产下两只羔羊,正在给俩羊崽子喂奶呢!

    所以当红姑回到家时,看见的场景便是两只羊崽子在圈外急得咩咩直叫唤,母羊在圈内嘶声力竭地叫,一个老头笑得一脸淫邪,正分开母羊的双腿按着……

    红姑大喝一声,举起手里的锄头,边骂边向老头乱挥“你这杀千刀的贼道人!青天白日干这见不得人的腌臜事!看我今日不把你的祸根捣烂!禽兽不如的杂碎!”

    老头边闪躲边把雪柒抱起来,还不忘为自己辩解“小嫂子!小嫂子!你误会贫道了!贫道今日下山遇见这可怜的孩子,被遗弃在冰天雪地里仅一息尚存,悲悯之心顿起,便将这孩子抱来养活,孰料开始便犯了难,这孩子太年幼,只能喝母乳维持,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红姑听到这番辩白,心里的气已消了大半,又看见雪柒哭得可怜,进屋拿了一只碗,挤了半碗羊奶,接过雪柒凑到她嘴边,许是饿得太狠,雪柒一口气喝光了半碗羊奶,喝完又哭上了,红姑又接了大半碗,这回还没喝完便睡着了。

    红姑将睡熟的雪柒送还给老头,没好气地剜了笑得一脸猥琐的老头一眼。

    老头讨好地连忙称谢不已,红姑也没给好脸色,只将小羊放到羊圈里,转身就进屋去了。

    老头亦步亦趋地跟了进去,支支吾吾地想说点什么。红姑回头差点撞到老头,心里的怒火更盛,掐着腰指着老头鼻子一顿臭骂“你这为老不尊的牛鼻子老道!跟着我作甚?莫不是也想腆着老脸给你自己寻点奶喝?那也合该像刚才一样去按那瘦成一把骨头的老母羊!老娘娃都五岁了,哪有奶水供你喝?”

    饶是走南闯北坑蒙拐骗惯了的老头,听到农妇这夹枪带棒的一通抢白也是老脸一红,讪讪地不知如何作答。

    嗫嚅半天才敢小心开口“贫道仅仅想询问小嫂子,可否将这母羊卖与贫道?如今这小娃是断断离不开奶水,离了便是死路一条,可怜这娃儿短暂来这世上一遭,却未曾得过半点温暖!”说完,抄起衣摆拭了拭并不存在的泪水。

    红姑沉吟半晌,不耐烦道“得得得,莫在我这演你这悲苦皮影戏,要不你把这小娃放下,我替你照看?”

    “万万不可!”话音刚落,老头便一口否决了。

    看到红姑柳眉倒竖,怒目而视,连忙陪笑解释“这小娃儿跟贫道有缘,贫道委实舍不得将她送与你。”

    心中却将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这小娃怕是来头不小,自己将她救下,日后她的亲眷寻来肯定重金相酬,他怎能让这等好事旁落?

    红姑也不强求,但也怕两只小羊没奶也会夭折,连同小羊一起卖与老头。

    老头回去后,把熟睡的雪柒放到他狗窝一样的铺盖卷里,又钉了一棵树桩拴住母羊。骂骂咧咧地去割草去了。

    起初,老头会三不五时地将雪柒放到红姑那里暂带,自己则去市集打听消息,比如哪个江湖世家又被仇杀了,哪家世家用的那种暗纹缎面。每次都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后来老头逐渐死心了,应该是哪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被寻仇了。

    但是雪柒给他的生活平添了几分乐趣。

    他看着她蹒跚学步,牙牙学语。他看着她摔倒,出丑就会哈哈大笑,雪柒就踉跄着给他嘴里扔泥巴,看他痛苦干咳,雪柒就一屁股坐到地上捧腹大笑。

    在她三岁之前,老头看她的目光还算慈爱,自从她说话越来越流利,从她嘴里冒出越来越多红姑话风的粗鄙言语,老头口里直念无量天尊!再也不许雪柒私自跑去红姑家,只是这样一来,雪柒就觉得十分无趣,家里被她祸祸得没几个能用的家私了。

    老头不胜其烦,随手扔给她几本秘籍,让她当连环画看。别说这招真管用,雪柒对此十分入迷,或趴着或躺着,一头扎进这几本秘籍里。

    老头也乐得不被打扰,自个儿乐颠颠地喝酒唱曲儿,然后在院里的大树上睡着了。

    醒来时瞥见树下院子里三岁多的雪柒正拿根小棍对着秘籍比划,虽然稚嫩也不流畅,劈,挑,刺,挡,一招一式都有模有样。

    老头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小小的身影,看起来兴味颇深,鼻头沁出汗珠也不在意。

    自那以后,老头总会有意无意点拨她的疑惑,装作不经意被她发现练功,恰恰还是她之前无法融会贯通的刀法。

    日积月累,加之雪柒对此道颇有天赋,几年下来,竟颇有小成。

    当然,雪柒对此并不知情,她总是被老头说得一无是处,她也不以为意,她只知道她能跑过麂子,一个人用刀砍死过一匹狼。

    老头不在家的时间越来越长,他回来会带回烧鸡和酒,也会带回几本新的秘籍,看到秘籍后,再大的怨气也就消了。

    打小她就被老头抱在怀里,手指上蘸点酒让她吮吸,所以如今她的酒量不算小。

    吃着烧鸡就着酒看着秘籍,这是她最喜欢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