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水浒之大宋摄政王 > 第54章:辽军想作甚?
点此章节报错
    有位现代名人在一本名叫《论xxx》的书中写道:只有大量地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

    战场之上你若一枪打不死敌人,想再开第二枪,敌人的子弹必会在你开枪前穿透了你的脑门。

    一击毙敌能使雇佣兵财源广进,若臣妾做不到,那你只能成为敌人广进得财源。

    不仅枪战要一击毙敌,近身肉搏更要如此!

    当年为了训练宋安的近身战,师父老沐曾连续半年每周一次用直升机将他丢到东菲大草原食肉野生动物的领地。

    且只给一件兵器,那便是他如今手里的这把狗腿刀。

    师父要他每次至少要手刃一个大中型食肉动物,且要一击毙命,否则便将它丢在这里。

    半年时间里,他手刃了十七条鬣狗、十二头草原狼、十只猎豹,七头花豹、一头母狮,而他则遍体鳞伤。

    动物的厮杀可是不讲任何套路和把式的,它们只有一个字——就是干!

    当他最后以一刀将一头母狮毙命、回到直升机时,师父问毫发无伤的他有何感触?

    他说自己已然忘记了所有学的功夫套路,只知道克敌制胜要准、快、狠!出枪必爆头,出刀必锁喉,一击必毙命!

    师父捋须而笑,情真意切地说:宝宝,祝你财源广进!

    随后,师父将一支一百二十人的雇佣军团交付与他。

    只有活着下去才能财源广进!只有多杀敌才能财源广进!一个“财源广进”,饱含了师父对自己的无限的爱。

    在接下来大大小小不下千余次的战斗任务中,宋安毙敌六千余人。却未曾受过半点伤害。这都是得益于在东菲大草原那半年的磨砺。“出枪必爆头,出刀必锁喉,一击必毙命”也变成了他克敌保身的法宝。

    宋安是很喜欢小动物的,东菲大草原那半年纯属迫不得已,事后,他向当地的动物保护组织捐款八百万。

    至于为毛在和李逵他们搏斗时为何不能一击毙命,实在是因为这帮梁山好汉武力值都是变态一样的存在,比狮子老虎还要生猛,想一击制胜他们,宋安真没这个本事。

    “父亲,这都是孩儿平日习练时自己研磨出来的招式。”

    老爹欣慰的抚摸着儿子的头。

    “真是父亲的好儿子……”

    宋安感受到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

    ……

    站在城门楼上眺望着远处白晃晃一片的辽军,宋江心中焦急如焚。

    此时,梁山大军中最厉害的杀器便是宋安研制的新型震天雷了,可经历两场大战,几万颗震天雷全用光了,虽然凌振的火器营在没日没夜赶造震天雷,可两天工夫也只才造出了不到一千颗,还不够飞伞营一波炸的。

    对面辽军已经在那呆了一天了,也不前进也不后退,更不去排兵布阵,他们想干什么?

    辽军阵里走出来一个人,这人一身辽军文官打扮,并未穿铠甲,手里也是空空如也。

    这人一边向城池走来,一边脱自己的衣裳,等到走到梁山大军的弓弩射程边缘时,他身上一件衣服也没有了,随后他高高举起了双手。

    “你这撮鸟咋还脱光腚了!你那里好看还是怎么地?”李逵骂道。

    那光着身子的辽人冲着城池喊道:“各位梁山好汉不要放箭!老朽叫高钰,原是山东青州人氏!现于辽国统领军欧阳侍帐下任书记官,欧阳统领军佩服各位都是英雄好汉,不想与各位兵戎相见,特命老朽来与各位好好聊聊!”

    “不必放箭,他一丝不挂没什么危险。”宋安道,“你过来吧!”

    这名叫高钰的人高举着双手就这么光着屁股一路走到了城门下。

    城门并没有开,宋江令人从城门楼上放下了一根绳子,让高钰绑在自己腰间,然后把他拉了上去。

    高钰是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头,虽然没穿衣服,但他依然是一副饱读诗书的老腐儒模样。

    “让俺铁牛砍了这腌臜的汉奸光腚货!”李逵一板斧劈了过来,吓得高钰赶忙躲到宋安身后。

    宋安赶忙拦住了李逵:“听听他说什么吧。”

    高钰捋捋胡须摆了摆手:“人太多,老朽不太方便说……”

    宋安一把将他推进身旁的箭楼里,随后宋江、吴用、卢俊义、公孙胜也走了进来。

    “久闻梁山好汉英雄神武武力非凡,凡间难得一见,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不愧是天上的天罡地煞星宿下凡!”

    “少说那些没用的,有话说有屁放。”宋安不耐烦道。

    高钰叹了一口气:“梁山好汉忠心耿耿尽忠报国,为大宋朝立下赫赫战功,却不曾想皇帝赵佶却只给宋江大统领一个副五品的男爵虚头衔。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呀!”

    宋江和卢俊义、吴用、公孙胜、宋安都不搭话。

    高钰继续说道:“老朽原本只是大宋的一介童生,可到了大辽国,摇身一变就成了从四品的书记官,若是宋江元帅在我大辽国,少说也能做个正二品的节度使!其他天罡地煞众头领也能混个太守知州什么的当。”

    “童生”是古代读书人科举考试的一个阶段,大概相当于二十一世纪的小学毕业。

    宋安和老爹他们顿时明白了,敢情高钰这老东西是来劝降的。

    高钰虽然一丝不挂,但却仍然很注意自己的书生形象,他头颅微微上扬,一只手放在身后,一只手放在小腹前,一部标准的书生范儿。看起来极其喜感。跟皇帝的新装有一拼。

    “我宋公明生是大宋人,死为大宋尘,绝不背叛国家!”宋江厉声斥道,“来人,将这汉奸高钰拖出去砍了!”

    前一秒还是很淡定,这一秒变立刻慌了,宋安清楚看到一股黄色的液体从高钰那里涌了出来!

    这厮吓尿了!

    宋安赶忙制止了老爹:“父亲,孩儿觉得老高言之有理,所谓良禽择木而息、贤臣择主而侍,既然赵佶那狗皇帝不肯给咱大官做,咱何必一棵树吊死?不如跟着大辽国混吧!”

    一边说着他还一边踩着老爹的脚同时一番挤眉弄眼。

    宋江心领神会,忙笑着对高钰说:“老高,刚才我就是想试试你的胆量,跟你开个玩笑,却不曾想你竟如此胆小如鼠。

    哈哈,你先回去跟欧阳统领军说一下,就说我宋公明已经答应向大辽国投诚,但需要些时间跟众家兄弟好好商议一下,有不同意的好好跟他们做做思想工作,还请欧阳统领军莫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好好好,那老朽就回去静候佳音!”

    “着什么急吗!这正好到午饭点儿了,喝两杯走再走!”

    “好好好,那老朽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宋安也不管老爹和一旁的卢俊义、吴用满是费解的表情,拉着高钰就出了箭楼。

    倒是公孙胜很淡定,眯缝着眼儿坐在椅子上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他先找了身自己的衣裳给高钰穿,随后传令厨子,让他做去几道山东菜。

    高钰一进餐厅,便看到满桌子的山东菜,顿时眼泪都下来了。

    “自二十年前老朽被辽兵抓去牧羊,老朽已整整二十年没尝到家乡的味道了!”

    他说着便抄起筷子端过一盘菜狂吃起来。

    “你当年是被辽兵抓去的?”

    高钰光顾着吃也不搭话,只是点了点头。

    “慢点吃别噎着,来喝点酒!”

    高钰接过酒碗一饮而尽:“好酒!也是家乡的味道!”

    “好喝就多喝,喝个一醉方休!”

    宋安一个劲给高钰倒酒夹菜,直到把这老头子灌的宁酊烂醉。

    要的就是这效果,酒后吐真言嘛!

    “老高头,欧阳侍为何想招降我们,而不是把我们给干掉?”

    高钰醉眼迷离道:“把你们干掉了,欧阳统领军也得损失惨重。他怕把你们干掉的时候,大辽皇帝就把他也给顺便干掉了!因此才想兵不血刃拿下蓟州,招降了你们,还能壮大丰满他自己的羽翼。”

    “看来欧阳侍对你们辽国皇帝还有二心呢。”

    高钰听了连连摆手:“绝对没有,欧阳统领军是个粗犷的汉子,连半个字儿都不认识,他十一岁就参了军,整整四十年在刀山火海里拼杀干到了正一品的统领军。他对大辽皇帝可是忠心耿耿!绝无二心!”

    宋安撇了撇嘴:“拉倒吧,忠心耿耿干吗要拥兵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