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小说网 > 女生小说 > 重生香江1981 > 第701章十万英亩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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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途径几处小镇。

    是的,没错,就是小镇。

    用澳大利亚这边的标准,它们确确实实是小镇,人口少的有两三百,多的一千左右,跟国内乡下村庄差不多。

    至于国内的乡镇,如果放到这边,那妥妥的就是一座二线城市。

    即使是小镇,它们也是独属于达尔文市的风景,其他地区想要有这么密集的小镇,几乎没有可能。

    一路疾驰,车辆行驶的速度很快。

    笔直的公路上,通常情况下,一般几个小时都看不到一辆途径的汽车。

    因此,这里自然也就不存在限速一说。

    只要不怕车飘起来,想多快都没有问题,在这里,没有监控,没有拦路的巡警。

    更不会有警察叔叔检查你是否醉驾,是否超速,更不会有罚单。

    第一次开这种男人味十足的重型越野车,杨辰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霸气,一往直前,哪怕前面有一堵墙,他也敢开过去撞一下试试。

    之前开跑车就没有这种感觉。

    当然了,即使有,他也不敢真的开辆跑车撞墙,倒不是他舍不得几辆跑车,主要是他怕把自己的命给丢了。

    “老板老板,开慢一点。”

    “怎么了?”杨辰皱了皱眉,对蓝美人突然打扰自己兴头有些不爽。

    蓝美人好似一点也没有发现他不高兴,兴奋的指着前面,道“看那边,好高。”

    “咦,那是什么东西?”杨辰脚下油门稍稍松了松,透过车窗,也注意到了前方不远处,有一群高耸生物。

    “好像是长颈鹿”蓝美人拿着相机想要拍照片,语气带着几分激动,“老板,再慢一点。”

    杨辰慢慢减速,最后停了下来。

    看着不远处一群高大的长颈鹿,杨辰忍不住惊讶道“这么高的长颈鹿,真是活久见了。”

    在动物界,长颈鹿是体型最高的哺乳动物,它有长长的脖子,抬起头来,一般高四五米,不过眼前这群长颈鹿,个头差不多都超过六米了。

    对于长颈鹿这种生物,在国内一般只有在动物园才能够看到一两只,成群结队的长颈鹿种群,几乎没有碰到过。

    普通人想要见到野生的长颈鹿,几乎是不可能,甚至一辈子都没机会,也就只有在澳洲这片土地上,才能够看到这种成群结队的长颈鹿种群。

    “怎么停下了?”前面领路的达尔文市长,见后面车队停了下来,不由感到奇怪。

    “不会是车坏了吧…”

    达尔文市长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打开车门下车,一般情况下,像重型越野这种车是不会轻易损坏的。

    由于北领地环境特殊,通常情况下公路很少有汽车经过,所以大家在出门前,都会认真的检查一遍车辆。

    像北领地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如果车子在半路上坏了,那真的会死人的,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这年头,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一般人也不会在车子上安放电话。

    车子出了问题,真的会让人头大。

    平原上,一大群长颈鹿,大大小小上百只之多,它们非常的优雅的仰着头,吐着长长的舌头,啃食树上的嫩叶。

    这一带的树林并不多,一群长颈鹿围着只有几十棵不高不壮的不知名树木进食。

    蓝美人兴奋的跑下车,拿着手里照相机,咔嚓,咔嚓的一个劲拍照。

    长颈鹿在香江那小地方可见不着,大家对它们的了解,只停留在书本上,现在一群活生生的长颈鹿出现在面前,怎么能不让蓝美人见猎心喜。

    鹿群离公路并不远,也就百十米距离,难得的机会,不光蓝美人高兴,杨辰也同样看的兴致勃勃。

    蓝美人拍了几张照片后,还一个劲的往长颈鹿群靠近,杨辰见状,连忙一把手拉住她,“别过去,就在这里拍,那些都是野生长颈鹿,别过去招惹到它们。”

    要是只有一两头长颈鹿,他到不怕把对方惹毛了,他们这里光是保镖就几十个,而且人人带枪,随便突突两下,再高大的长颈鹿都能搞定。

    但是眼前这群长颈鹿,少说有上百头,要是突然发起疯来,绝对够他们喝一壶的。

    听到杨辰的提醒,蓝美人没有在靠近,拿着相机继续拍摄。

    拍了几张还嫌不过瘾,转过头,一脸期待的看着杨大老板,“老板,你帮我拍两张合影好不好?”

    “把相机给我吧!”

    见她这副模样,杨辰也不好拒绝,白了起一眼,伸手把相机拿了过来。

    “谢谢老板”

    蓝美人高兴的笔画出剪刀手,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让杨辰忍不住多拍了几张照片。

    拍完与长颈鹿的合影,蓝美人小跑到杨辰身边,问道,“老板,要不要我也帮你拍几张照片?”

    “不用了”杨辰摇了摇头,不等蓝美人流露出失望的表情,杨辰转手把相机递给了一旁的铁头,道“铁头,来帮我们拍几张照片。”

    就在杨辰和蓝美人拍完合影,准备上车离开时,一头长颈鹿突然离开种群,朝杨辰一行人走过来。

    “它过来了”见长颈鹿朝这边走过来,蓝美人连忙拉住杨辰的衣袖,停了脚步。

    蓝美人没被吓到,军子等一众保镖却是把抢直接上膛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走过来的长颈鹿。

    “不要动”

    这时,达尔文市长连忙小跑了过来。

    “去拿一瓶水过来”达尔文市长一边阻止军子等人的动作,一边对自己秘书开口道。

    见众人一脸疑惑,达尔文市长开口解释道“它应该是渴了,如果它想要攻击,直接就跑过来了。”

    “渴了??”军子等人一脸懵逼,实在想不通,长颈鹿口渴了,往他们这边走过来做什么。

    似乎察觉到了危险,走到半路的长颈鹿突然停了下来。

    达尔文市长指着远处犹豫不定的长颈鹿,道“别看这家伙长的高大,但它奔跑速度可一点不慢,长颈鹿的腿很长,所以非常善于奔跑,它们每小时奔跑的速度,可达到五十公里,即使擅长奔跑的野马,也追不上它们。”

    “真的吗?”蓝美人忍不住怀疑,“连马都追不上它们?”

    要知道香江赛马会几乎属于人人参与的全民娱乐,马能跑多快,她可是亲眼见过的。

    她实在想不通长颈鹿这么大高个和块头,奔跑的速度竟然那么快。

    难道不会一不小心闪了脖子,或者扭腿吗?

    当军子等人把枪放下后,长颈鹿有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杨辰对长颈鹿也不是很熟悉,不过见到达尔文市长将一瓶矿泉水拧开放到长颈鹿嘴边,看着长颈鹿仰着将近两米长的脖子一通豪饮,这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动物园里的小动物。

    一般情况下,野生动物对人类大多是警惕,且带有一定的攻击性,它们很少主动靠近人类,更不许人类靠近。

    现在这头野生长颈鹿,竟然会找人要水喝,现实版的人与自然?老头与野兽?

    达尔文市长见蓝美人一脸好奇的样子,笑着解释道“它应该被人救过。”

    ‘被人救过?’蓝美人眨了眨眼睛,顺着达尔文市长手指的方向看去。

    长颈鹿的身体上,有一层浅棕色的短毛,全身布满形状、大小不同的黑褐色花斑网纹,就像穿上了一件“迷彩服”。

    一般情况下,它们只要站着不动,身上的斑纹就是天然的伪装,将它们保护起来,不易被敌人发现。

    只是面前这头长颈鹿,它粗壮的大腿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那块伤疤覆盖了一大块长颈鹿身上的斑纹,很是显眼。

    达尔文市长将长颈鹿喝尽的空水瓶收回,转过头见到眼睛不停放光,想靠近又不敢靠近的蓝美人,笑道“蓝小姐,想不想近距离拍几张与长颈鹿的合影?”

    蓝美人眨了眨眼睛“真的可以吗?”

    达尔文市长一边摸着长颈鹿的脑袋,一边说道“你拿一瓶水给它,它会让你碰它的,记住,别碰它的头上的角。”

    长颈鹿的头顶上长着一对短短的角,角的外面包裹着一层皮肤,长颈鹿角相当于武器,是长颈鹿角用来防御和攻击的天生装备。

    当它们遇到危险的时候,脑袋上的这对角就是攻击的武器,一般人是不能随便碰的,否则将会被视为挑衅,会对摸它们角的人进行攻击,这是出于生存环境的需要而做的自我防备。

    尤其是雄性长颈鹿比较“好战,它们进攻防御都全靠一对角。

    不过,长颈鹿打起架来,时间一般会很长,两只角相互顶来顶去,跟打太极似的,让人看起来不像是打架,反而像是在玩乐。

    随着时间推移,长颈鹿长颈鹿的双角也在逐步退化,所以长颈鹿除了高大一些,倒是没有多大攻击性。

    长颈鹿虽然没有攻击性,可一般动物也很难对它们造成伤害,凭着长颈鹿奔跑的速度,只要一心想逃,很少有动物追的上它们。

    长颈鹿的舌头很长,超过二十厘米的舌头,是它们进食的有力辅助,当蓝美人将打开的矿泉水瓶递到长颈鹿嘴边时,长颈鹿舌头一卷,就把矿泉水瓶咬在嘴里了。

    咕噜咕噜,一口气就将一瓶水喝光了。

    真正的对瓶吹,还不带喘气的。

    喝完水后,长颈鹿也不离开,任由蓝美人小心翼翼的摸它的脑袋。

    咔擦咔擦

    杨辰拿着相机,飞快的帮蓝美人拍下与长颈鹿的合影,拍完与长颈鹿的近距离合照后,杨辰一行才心满意足的开车离开。

    达尔文市长的庄园在距离达尔文市百里外的一处山谷,山谷内有一条河流经过,是一处天然的草原牧场,面积超过十万英亩。

    在北领地区域,这样一处大型的牧场,算得上数一数二了。

    由于山谷四面都被包围着,所以也没有大型肉食动物骚扰,山谷里的牛羊也不会有走失风险。

    因此,牧场基本上处于全天候露天放养,管都不用人去管,每年也就只有收获的季节会比较忙,其他时间都很空闲。

    整个牧场的人并不多,只有达尔文市长一家人和十几户原住民工人。

    澳洲的放牧方式,基本上就是露天放养,与国内把猪牛羊关起来喂饲料完全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后世的澳洲牛肉,奶粉特别受欢迎的原因。

    只不过,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杨辰觉得用来放牧太不不划算了,如果能够用来种植粮食,那么比简单放牧划算多了。

    尤其是这里距离达尔文市这么近,有这块土地在手,光种粮食的话,就是达尔文人口超过一百万人口,也完全能养活,

    只是这么好的地方,杨辰怕达尔文市长不肯出售,所以也没好意思主动提起。

    “这是我的夫人,伊思·艾露丝。”

    “这是我的大儿子,汉斯”

    “二儿子路西”

    “我的小女儿丽娜”

    达尔文市长一共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一家六口,除了大女儿有事没能回来,其他人听说杨辰今天要来家里做客,都早早的在家等候着。

    相互介绍认识后,达尔文市长开口问道“杨辰先生,你觉得累吗?需不需要休息一下?”

    杨辰疑惑的摇了摇头,这一路过来,花费的时间还不到两个小时,开着重型越野的兴奋劲,下了车还没有缓过来,哪里会觉得累。

    达尔文市长听了,拍了拍杨辰叫肩膀,笑道“既然这样,那我们去换身衣服,一会我开飞机带你巡视一下这片山谷。”

    一听开飞机巡视山谷,杨辰哪里坐的住,一点犹豫也没有,跟着达尔文市长进屋换衣服。

    不大一会儿功夫,杨辰穿着汉斯平日里打猎的衣服出来了。

    而蓝美人也换了一身衣服,和达尔文市长的女儿丽娜站在一块,两人手上还拿着一把轻型猎枪。

    杨辰和达尔文市长开飞机在天上飞,汉斯等人则开着轻型敞篷越野车在草园上追赶,速度非常的快。

    从上往下看,杨辰才真正感受到了这片山谷的广阔,这样一处地方,换了内陆古代,绝对的风水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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