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我是一个原始人 > 第六十三章 喜爱兔子的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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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撒下去之后,后面跟着的大师兄几人,就按照韩成的交代,将手中的棍子横在地上来回的荡。

    这样一来可以将大一些的土块弄碎,二来可以将落到地里就找不到的菜籽盖住,在保护它们不被鸟雀叼走的同时,也能带给它们良好的生长环境。

    一上午的时间,这些菜籽就尽数被韩成撒在了地里。

    不用担心油菜出来之后会稠,绿油油的小油菜下锅最好吃了。

    看着青雀部落的第一块农田,韩成露出了笑容,不管成与不成,种子埋下了,就有了希望。

    院落里靠近围墙东侧,距离洞穴较远的地方,出现了部落里除了围墙之外的第二座建筑。

    第一座建筑是厕所。

    厕所建在院落的东南角、远离洞穴的地方。

    厕所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

    以前的时候,部落周围都是树,众人有感觉了就到那一片固定的林子里面找个风景秀美的地方,解决一下就好了。

    现在附近的树都被吹倒了,而神子又极其的反感众人露着不白的屁股去办事,所以在建造围墙的早期,神子为此特意停工三天,建造了一个被他称之为‘厕所’的东西出来。

    厕所是分男女的。

    为了照顾部落里面女多男少的情况,所以女厕所的里面的坑位达到了七个,要比男厕所多出三个来。

    在厕所的后面,大粪池里用石板、劈碎的陶片这些砌了一圈,如此可以有效的预防这些在化肥没有出现之前,对于农家来讲,最为珍贵的肥料流逝。

    虽然韩成在厕所刚建好的时候,就在上面的墙上,分别用汉字写出了大大的‘男,女’出来,但是还是经常有人跑错厕所。

    一番思索之后,韩成就叫人在男厕所的的门口栽了一根一米多长的木桩,有了这个显著的区别之后,走错厕所的事情,这才算是杜绝。

    院落之内第二座建筑,同样也不是房子,而是兔子圈。

    两个兔子实在是太能折腾了,基本上可以做到一个月一窝。

    最少的时候就是第一窝,生了五个兔崽子,其余都是六个往上,最多的一次,达到了惊人的八只!

    而且它们生的孩子,在两个多月后也成年了,第一窝的五个兔崽子,里面有三个是雌兔,差不多到了三个多月时候,也都接连的产崽,到了现在,光是它们,其中两只各自产了三窝,一共产了三十三只,另外一个产了两窝,共计十一个。

    其中有四个兔崽子不幸夭折。

    兔三代里面有四个雌兔,到现在有三只生了两窝,一只生了一窝,不过生一窝的那个现在肚子又大了,估计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再生一窝出来。

    兔子四代里面,也有三个产崽的……

    这果然是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在亲自养了兔子,见证了它们这恐怖的繁殖速度之后,韩成终于理解为什么澳洲的兔子会成灾了。

    这繁殖能力也太变态了些!

    部落洞穴之内,韩成最初给它们所营造的小小天地,早已经就装不下它们了。

    而且因为这些家伙们能吃能拉,洞内气味不好,所在在营造了厕所之后,韩成就接着将兔子圈也给给建造了出来。

    有鉴于兔子喜欢挖洞的这个癖好,所以在建造的时候,韩成同样用石头以及破碎的陶罐给兔子圈的地面给铺上了一层。

    围墙距离地面三十厘米的高度,也部都镶上了一层陶器的碎片,防止它们会打洞逃走。

    在兔子圈的的四周,韩成用以前打造出来的土坯垒成了很多的类似洞的兔子窝,以方便它们在里面产崽。

    同时又在上面用了一些树枝、枯草和泥巴搭出来了一圈的顶棚,免得下雨的时候成为落汤兔……

    如今部落里面的兔子,已经快要到达一百只了!

    看的巫是目瞪口呆的,他没有想到,最初这样两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在养了不过半年的时间之后居然能有这样的规模!

    而且喂养这些兔子还很简单,只需要每天让部落中的未成年人们从部落周围弄些草就可以了。

    这样一天天的喂养着,当初从外面弄回来的草,居然就变成了这样一大堆行走的食物,而且还是那种唾手可得的肉食!

    这让巫在欣喜的同时,也有些懊恼,这样简单的事情,自己以前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

    这兔子跟本就不用成年人们动手,仅仅是部落里的孩子们,就足以将它们养活。

    若是早些喂养这样的兔子,那部落以前要少挨多少饿,少受多少苦啊!

    以前老是爱在洞穴里带着巫,现在没事了就喜欢从洞穴里出来,在院落里转一会儿之后,就会不自觉到兔子圈边上,踩着外面垫着的几块石头,往兔子里圈里面看。

    这一看就是好久,而且在看的时候,还不时的拿起兔子圈旁边木排上堆着的青草丢进去。

    望着它们的三瓣嘴一动一动的将青草吃掉,巫就觉得开心。

    因为这会儿吃的草,到时间可都会长成肉!

    巫是喜欢兔子,不过到了该出手的时候可一点都不手软,拎着兔耳朵拿着小棍在兔耳朵后面来上一棍这样的事情数他做的最为娴熟。

    巫喜欢兔子不是因为兔子长得可爱,而是因为兔子繁殖的快,好养活,可以为部落不少的肉食……

    今天有十只兔子被巫从兔子圈里面逮了出来,被他提着耳朵,在耳朵后面依次来了一棍,一棍子一个,不带二下的,都死的透透的。

    毕竟这兔子的肥瘦,就数他最清楚。

    在旁守着的跛几个拎着兔子,去给它们开膛破肚,然后用盐腌制一下之后,用绳草两只一串的绑起来,挂在院落里那些未曾清除的树干上,接受深秋阳光的,而后成为风干的兔子干……

    在这个时候宰杀兔子是韩成提出的建议。

    现在不是后世,没有玉米小麦以及胡萝卜这些东西来喂养兔子,一旦到了冬天,只指望晒干的青草,这些家伙一定会瘦脱相。

    而且这样多的兔子,到了冬天对干草的需求量会很大,留着也是一个负担,倒不如趁着现在它们还没有掉膘之前,先宰了晒成咸肉省心。

    现在只是第一批,等再一段时间,这些小一批的兔子长起来之后,还会再杀掉一批。